关于举办第五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党总支、各分党校: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要求,为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切实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,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。学校党校将于近期举办第50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时间与形式
第50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课程从10月22日到11月9日结束。培训对象为各二级学院入党积极分子。培训班采用专题课程、自主学习、交流研讨、社会实践等教育形式。
二、培训班的组织与管理
培训班由学校党校、各二级学院分党校共同组织。学校党校负责制定教学计划、组织培训班结业考试、发放结业证书等。
各二级学院各分党校负责确定学员名单,组织落实本单位培训班的开学典礼和结业典礼,专题课程、交流研讨、社会实践等,督促检查本单位学员自学情况以及学员的考勤工作。
三、培训内容
1. 学员自学
各分党校组织学员利用课余时间自学《中国共产党章程(2017版)》、《党的十九大报告》、《入党教材》等材料。
2. 专题课程
各分党校按照教学计划组织7次课程,其中第一课和第七课由各二级学院承担,由党总支书记、副书记、专职组织员或学生党支部书记授课,其余5次课程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统筹安排。
3. 交流研讨
各分党校结合培训内容和自学内容,组织学员撰写心得体会并交流研讨,从自身实际出发谈谈为什么要加入中国共产党、怎样以实际行动加入中国共产党,字数不少于1500字,严禁抄袭。
4. 社会实践
各分党校要结合培训内容组织本单位学员开展一次社会实践,具体形式自定,要保证2个学时。
四、结业考试
结业考试时间:11月12日晚上6点,各分党校落实考试场地并组织监考和阅卷。
培训班结业考核成绩由两部分组成:闭卷考试70分;平时成绩30分(学习笔记、考勤、讨论、社会实践等),总成绩作为各分党校考核学员结业以及评选优秀学员的依据。
五、有关要求
1.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、各分党校要按统一要求,精心组织,周密安排,确保培训质量,切实达到培训目的。开学典礼、结业典礼由各分党校自行组织。
2. 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由省委教育工委统一组织的培训班。
3. 学员要保证在学习期间不迟到不早退,认真听课,积极参加讨论和社会实践活动。集中培训缺席两次(含请假)以上的取消结业考试资格。
4. 严肃考试纪律,如发现作弊行为,清出考场,并取消其在校期间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资格。
5. 各分党校请将学员数量及课程安排表于10月12日前报学校党校,联系人:宋哲琛,86929018。
附件:
1. 第50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课程安排表
2. 第50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时间表
中共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党校
2018年10月9日
附件1:
培训内容 | 培训形式 | 负责单位 |
开学典礼 | 专题课程 | 各分党校 |
第一课、大学生党员的责任、使命和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或授课人自定主题 | ||
第二课、党的光辉历程与奋斗目标 | 专题课程 | 马克思主义学院 |
第三课、党的性质、宗旨和指导思想 | 专题课程 | |
第四课、党的作风和纪律 | 专题课程 | |
第五课、党员的条件、权利和义务 | 专题课程 | |
第六课、党的组织制度 | 专题课程 | |
第七课、入党程序 | 专题课程 | 各分党校 |
结合培训内容和学员自学内容撰写心得体会并交流研讨 | 交流研讨 | 各分党校 |
社会实践内容由各分党校自定 | 社会实践 | 各分党校 |
结业考试(11月12日) | 闭卷考试 | 学校党校 各分党校 |
结业典礼 | - | 各分党校 |